而太阳能模块在技术/规模/设备上又是长期积弱不振。
最后一个阶段是2014年至今的逐渐回暖期。所以只有国内加强对自身的要求和更新速度,才能真正让中国光伏企业屹立于世界不倒。
印度作为崛起的新兴经济体,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加大,电力缺口大。这不仅要求中国坚持能源向绿色、低碳、清洁型转变的大方向,更重要的是在实际操作上也运用新能源。次年,其又在一带一路沿线共承接30余个国家的光伏项目供货,使光伏产品的出货量达到近700兆瓦,占公司全年发货总量的12%。我国的光伏产业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行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内发力让光伏企业基业长青外部环境固然是影响中国光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这终究是自身无法控制的。吃政策的饭,做烧钱的生意曾是光伏行业的行话。为此,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监测监管要求,明确了相应奖惩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对于基地建设的各类指标和政策服务承诺实施情况定期监测评价并及时发布;二是对不按要求和承诺建设的、验收不合格的基地企业,禁止参加后续领跑基地投资建设;三是对失信情节严重的,根据行业黑名单或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的有关规定办理;四是在加强监督惩戒的同时,实施奖励措施。
对于基地竞争优选,在强调基地资源条件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政策和服务的配套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光伏发电建设成本高、竞争力缺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领跑基地建设的目标是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依赖,实现2020年用电侧平价上网,并在此大目标下,明确了两类领跑基地的实施目的和目标。同时,对应用领跑基地竞争电价设定入门门槛,将比标杆电价低10%作为竞价入门门槛。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法》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技术进步明显,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已建装机自2015年起已稳居世界第一,在我国能源转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基地优选标准综合考虑了太阳能资源、电网接入与消纳、低用地成本和相关税费减免,以及综合保障机制等因素。其中第二期基地全部采取竞争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并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
问:领跑基地与一般光伏项目是什么关系?其组织形式有何不同?答:光伏发电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能源行业,一般光伏项目是按市场规则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开展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三是更加突出了土地、环境、安全、电价的约束作用。就组织形式而言,主要如下。政府在其中主要是承担政策支持、服务保障作用,包括因光伏项目需要政府补贴,在一段时期内根据规划要求实行规模管理等。
问:此次启动实施的技术领跑基地建设是出于什么考虑?与应用领跑基地有何区别?答:从已开展的工作看,领跑基地的实施明显加快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了先进光伏产能市场拓展,大幅提高了高转换率光伏组件的市场比重,整体加快了光伏产品技术指标提升速度和产业升级步伐、成本下降速度,对于已经形成产能的先进技术,起到了关键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通过前两期基地企业竞争性评优的经验和后续建设实际,普遍认为投资能力、业绩水平、技术与产业先进性、建设方案的优化水平是反映上述几个内容的重要因素,并作为领跑基地企业优选的基本要素。六是建立国家能源局指导、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协调、基地所在地市(县)政府落实、技术管理机构技术支撑下的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领跑基地建设运营实施全过程监管监督。一方面加大领跑技术的应用推广,加速光伏产业技术进步,明确每期技术领跑基地技术指标原则上作为下期应用领跑基地的技术指标的重要参考,每期应用领跑基地竞争优选发现的技术指标,作为间隔一期时光伏行业技术平均先进水平预期指标;另一方面根据领跑技术标准的递进提高情况,联动调整光伏发电产品市场准入技术门槛,加速落后技术、产能淘汰。
各基地竞争产生的电价平均比国家规定的标杆电价降低0.2元/千瓦时,下降幅度超过20%。为此,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们提出了每期领跑基地总控制规模800万千瓦的上限指标,并将视实施效果、对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影响以及技术进步等情况,调整每期具体实施规模,并适时组织实施。
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具有大规模开发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明确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领跑基地和企业竞争优选的工作程序。
为使领跑基地名副其实并实现工作目标,我们在领跑基地技术标准和竞争优选标准等方面都做了进一步完善。此外,我们还对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的技术先进性优选评分进行了衔接。二是地方政府对照基地申报建设要求,落实相关申报条件后自愿申报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法》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技术进步明显,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已建装机自2015年起已稳居世界第一,在我国能源转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二是地方政府对照基地申报建设要求,落实相关申报条件后自愿申报。到目前为止,大同领跑基地已于2016年6月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并由地方政府完成验收,运行状况良好。
同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同时,为突出目标导向,根据两类领跑基地的不同目标,分别设定了不同的主要竞争要素。
通过前两期基地企业竞争性评优的经验和后续建设实际,普遍认为投资能力、业绩水平、技术与产业先进性、建设方案的优化水平是反映上述几个内容的重要因素,并作为领跑基地企业优选的基本要素。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光伏发电建设成本高、竞争力缺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领跑基地建设的目标是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依赖,实现2020年用电侧平价上网,并在此大目标下,明确了两类领跑基地的实施目的和目标。
领跑基地和企业竞争优选结果、主要考核指标、承诺条件,及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监测评价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接受各方监督。各基地竞争产生的电价平均比国家规定的标杆电价降低0.2元/千瓦时,下降幅度超过20%。
一是国家能源局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安排和管理机制,商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基地和企业优选的标准,以及每期领跑基地建设的具体规模、技术指标和相关要求。具体区别在于:从技术先进性看,应用领跑基地使用的是市场应用领域的领先技术产品,技术领跑基地使用的是自主研发、市场尚未应用的前沿技术或突破性技术产品;从产品制造看,技术领跑基地采用的是目前尚未建成生产线、形成产能的产品,对于已有生产线、形成产能的先进技术产品,不属于支持范围,不得申报和竞争入选技术领跑基地。从实施操作看,既要考虑有一定规模效应,达到工作目标和实施效果,也要兼顾先进技术产品实际产能和领跑的拔尖性。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基地竞争优选,在强调基地资源条件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政策和服务的配套和落实。五是完善了竞争优选标准和相关要求。
通过广泛采用先进光伏产品,引导光伏制造企业把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使PERC等先进制造技术在光伏制造企业中得到迅速推广,规模显著扩大,2015年领跑者计划设定的转换效率已成为目前电池组件转换效率的普遍水平。但与此同时,与化石能源相比,光伏发电仍存在建设成本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补贴需求不断扩大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是技术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评价优选,并下达基地名单。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目标。
其中,本期预留的150万千瓦规模,拟视情对建设速度快、并网消纳落实、实施效果好的应用领跑基地所在地给予增加等量建设规模等方式予以鼓励。问:领跑基地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指标是如何确定的?答:建设规模和技术指标是领跑基地建设中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2015年山西大同100万千瓦的首个领跑基地,以及2016年总规模为550万千瓦的第二期8个领跑基地。问:对领跑基地建设有哪些监测监督要求和具体措施?答:为确保领跑基地建设达到预期目的和实施效果,除了制定科学完善的竞争优选标准和加强前期管理外,事中事后监测监管也同样重要。
领跑基地建设实际上是政府为促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成本下降、补贴减少而设立的一种示范平台,起到引领整个行业的加速器的作用,其示范成果将以点带面在一般光伏项目中推广应用,因此与一般光伏项目的管理和要求也有所相同。五是入围的基地所在地政府制定竞争优选工作方案,通过竞争方式优选确定项目投资(含制造)企业,并负责具体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但从整个技术产业体系看,前两期领跑基地仅是对市场应用端的技术和产品提供了支持,对创新研发的前沿技术的应用转化还缺乏支持,也对市场先进技术的供给未形成后续储备和持续支撑。对于应用领跑主要突出上网电价,对于技术领跑主要突出研发技术的先进性和市场应用前景。
同时,为尽可能防范企业恶意低价竞争,明确申报最低电价比次低电价每度电低5分钱以上的,直接判定不得入选。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激励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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